劳务可以出资吗
江山律师
2025-04-07
1.合伙企业:普通合伙人能用劳务出资,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定,写进合伙协议。因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担无限连带责任,能兜底劳务出资的不确定风险。
2.公司制企业: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。公司资本需确定稳定,劳务价值难评估,有人身依附性,不符资本充实和可转让要求。
总结来看,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行,公司制企业股东不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可行,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不可行。
法律解析:
在合伙企业里,普通合伙人能用劳务出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这是鉴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可对劳务出资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兜底。而在公司制企业中,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,因为公司资本需有确定性和稳定性,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衡量,还具人身依附性,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和可转让性要求。若您在劳务出资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劳务出资情况因企业组织形式而异。在合伙企业里,普通合伙人能用劳务出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载于合伙协议。这是由于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能兜底劳务出资的不确定性风险。
2.公司制企业中,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。公司资本需具备确定性和稳定性,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衡量,还具人身依附性,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与可转让性要求。
3.对于想以劳务出资的主体,若考虑成立合伙企业,要与其他合伙人充分协商劳务评估办法并明确写入协议,同时清楚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。若选择公司制企业,则需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资产进行出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合伙企业里,普通合伙人能够用劳务出资。这是考虑到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即便劳务出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,也可由其无限责任兜底。同时,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
(2)公司制企业要求资本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,而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衡量,且具有人身依附性,不满足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和可转让性要求,所以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。
提醒:
在企业设立时,要明确企业类型,若为合伙企业,普通合伙人用劳务出资需合理协商评估办法并在协议中明确;公司制企业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,避免违反法律规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考虑以劳务出资,先明确企业类型。若为合伙企业且自身是普通合伙人,可与其他合伙人协商用劳务出资,协商好评估办法并在合伙协议里写清楚。
(二)若所在企业是公司制企业,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,需考虑以货币、实物等符合要求的形式出资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合伙人可以用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,也可以用劳务出资。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
2.公司制企业:股东不能用劳务出资。公司资本需确定稳定,劳务价值难评估,有人身依附性,不符资本充实和可转让要求。
总结来看,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可行,公司制企业股东不行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劳务出资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可行,在公司制企业中股东不可行。
法律解析:
在合伙企业里,普通合伙人能用劳务出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这是鉴于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可对劳务出资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兜底。而在公司制企业中,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,因为公司资本需有确定性和稳定性,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衡量,还具人身依附性,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和可转让性要求。若您在劳务出资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或遇到相关法律问题,可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劳务出资情况因企业组织形式而异。在合伙企业里,普通合伙人能用劳务出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载于合伙协议。这是由于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能兜底劳务出资的不确定性风险。
2.公司制企业中,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。公司资本需具备确定性和稳定性,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衡量,还具人身依附性,不符合公司资本充实原则与可转让性要求。
3.对于想以劳务出资的主体,若考虑成立合伙企业,要与其他合伙人充分协商劳务评估办法并明确写入协议,同时清楚无限连带责任的风险。若选择公司制企业,则需通过其他符合规定的资产进行出资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合伙企业里,普通合伙人能够用劳务出资。这是考虑到普通合伙人需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,即便劳务出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,也可由其无限责任兜底。同时,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要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
(2)公司制企业要求资本具有确定性和稳定性,而劳务价值难以准确评估衡量,且具有人身依附性,不满足公司资本充实原则和可转让性要求,所以公司制企业的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。
提醒:
在企业设立时,要明确企业类型,若为合伙企业,普通合伙人用劳务出资需合理协商评估办法并在协议中明确;公司制企业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,避免违反法律规定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考虑以劳务出资,先明确企业类型。若为合伙企业且自身是普通合伙人,可与其他合伙人协商用劳务出资,协商好评估办法并在合伙协议里写清楚。
(二)若所在企业是公司制企业,股东不能以劳务出资,需考虑以货币、实物等符合要求的形式出资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合伙人可以用货币、实物、知识产权、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,也可以用劳务出资。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,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,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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